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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格:
5000.00 元/次
服务机构:
长沙麓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方式:
柜台式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个人咨询;其他服务
服务对象:
微型企业;其他
服务类别:
创业服务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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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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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长沙麓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性质:
企业
所属行业:
产品推介
所在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谷苑路186号湖南大学科技园创业大夏
机构名称:
长沙麓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
收费标准:
¥5000.00 元/ 元/次  
服务类别:
创业服务
服务范围: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发布日期:
2017-11-28
服务介绍
项目简介:
1、属骨干文化企业重点发展项目,以及其他文化转制企业项目。
2、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强化文化对相关产业的内容支撑、创意和设计提升,深入挖掘优秀文化资源,推动动漫游戏、广告创意、演艺娱乐、影视制作等产业转型创新发展。
3、移动互联网(手机文化产业)等“文化+”项目以及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项目。支持新兴技术与文化产业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拓展传播渠道与影响力。
4、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特色文化资源产业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广等项目,支持长沙优秀文创工匠传人项目。
5、文化创意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文创园区、文创楼宇等文化集聚平台项目,文化产业协会等中介平台项目,文化金融等服务平台项目。对于获得银行贷款的文化产业项目按程序给予优先支持。
6、长沙原创创新创意项目。支持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影视传媒、动漫游戏、互联网内容产业等项目。
7、社会效益突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的承担主体应是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从事行业在国家统计部门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类别名称》及长政办函[2015]10号文件规定之列。
2、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前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3、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小微文化企业,其申请金额比例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4、除贷款贴息项目外,不得就往年已获支持项目或类似项目再行申报。
5、前两个年度内获得市本级及上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扶持,经绩效评估在“良”以下(不含“良”)的项目单位不予受理申报。
申报材料
1、《2017年度长沙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可在网站下载);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单位介绍、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示范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分析与控制等);
3、企业投资项目需经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须提供核准或备案文件;其他开展项目所需具备的资质许可文件或证件;
4、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5、项目应设专帐管理。项目已启动的,需提供有效投入(含设备或资产购置和租赁、办公场所租赁、购买原材料、设施建设支出等)的正式发票、合同及明细单据;
6、单位办公场所全景照片(1-2张),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相关照片(3-5张);
7、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借款借据以及已支付利息单据; 
8、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企业证照、发票、合同等重要文件经验核后可使用复印件。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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