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
- 价格:
- ¥2000000.00 元/次
- 服务机构:
- 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方式:
- 上门服务
- 服务对象:
- 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 服务类别:
- 融资担保
- 好评率:
-
- 立刻购买
- 立刻咨询
- 机构名称:
- 常宁市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服务项目:
- 融资租赁
- 收费标准:
- ¥2000000.00 元/ 元/次
- 服务类别:
- 融资担保
- 服务范围:
-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 发布日期:
- 2018-12-20
服务介绍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是指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交易,涉及出租方、承租方、供货人三方当事人,包括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和选择,与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支付货款,与承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租期大部分相当于设备寿命期。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交付租金。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在租期内享有设备的使用权。租赁期满,设备可由承租方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
服务流程
第一步企业向我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第二步
我司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三步
我司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第四步
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第五步
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第六步
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第七步
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第八步
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第九步
我司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
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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