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
- 价格:
- ¥面议
- 服务机构:
- 临武县墙改办
- 服务方式:
- 柜台式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网络服务
- 服务对象:
-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
- 服务类别:
- 市场开拓
- 好评率:
-
- 立刻购买
- 立刻咨询
- 机构名称:
- 临武县墙改办
- 服务项目: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
- 收费标准:
- ¥面议 元/
- 服务类别:
- 市场开拓
- 服务范围:
-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 发布日期:
- 2019-09-04
服务介绍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得向施工单位重复收取,也不得在墙体材料销售环节征收,严禁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外加收任何名目的保证金或押金。
第七条 为确保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不便于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缴纳,。
服务流程
需提供材料:
1、申请书
2、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文件
3、项目批文
流程:建设单位在临武县房产一体化征管中心办理——应缴费的工程项目缴费申请报告——到县规划局窗口核定建筑——
到县墙改办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填写工程必须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承诺书,提供相关资料——
到财政合并收费窗口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财政窗口一票制收费——出据财政收据——
完成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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