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
- 价格:
- ¥面议
- 服务机构:
- 临武县国土资源局
- 服务方式:
- 柜台式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其他服务
- 服务对象:
-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其他
- 服务类别:
- 创业服务
- 好评率:
-
- 立刻购买
- 立刻咨询
- 机构名称:
- 临武县国土资源局
- 服务项目:
- 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
- 收费标准:
- ¥面议 元/ 免费
- 服务类别:
- 创业服务
- 服务范围:
- 郴州市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服务介绍
法律依据:
《湖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第十九条 凡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受理条件:
1、从事生产和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企业,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需办理森林植物检疫登记备案。 2、从事生产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企业基地须位于临武县内。
所需材料:
生产、经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企业备案表(1份)
服务流程
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受理(时限:即办)——办理(时限:即时)——办结(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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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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