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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下“强转树”专项行动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违法建设认定查处专项治理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

新环境下“强转树”专项行动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违法建设认定查处专项治理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
格:
面议
服务机构:
岳阳新东方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方式:
柜台式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刊物服务;信函服务;网络服务;其他服务
服务对象:
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创业个人或团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
服务类别:
人才培训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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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岳阳新东方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性质:
民办非企业
所属行业:
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所在地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中路科技馆四楼
机构名称:
岳阳新东方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
新环境下“强转树”专项行动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违法建设认定查处专项治理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
收费标准:
¥面议 元/  
服务类别:
人才培训
服务范围:
岳阳市
发布日期:
2021-02-23
服务介绍
课程内容:
(一)相关政策解读

1.《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解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规〔2016〕142 号)解读

《关于开展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建办规函〔2016〕642号)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督〔2017〕252号)解读

《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解读

(二)城乡规划执法与违法建设的认定及处理实务操作



2.《城乡规划法》设定的法律责任





、认定和处理的法律依据

















(三)违法建设治理中行政处罚操作实务



、协调机制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拆除”的情形“没收实物”、“违法收入”、“建设工程造价”

(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法律程序解析

1.“两违”的案件受理阶段

2.“两违”的调查取证阶段

3.“两违”的行政强制措施阶段

4.“两违”的行政处罚阶段

5.“两违”的强制执行阶段

(五)违法建设治理中行政强制操作实务

1.《城乡规划法》关于行政强制的规定

2.《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框架下查封现场、强制拆除的操作

、概念、特征、种类,以及《行政强制法》对规划执法的新要求(代履行的授权、催告程序的设立、和解制度的建构、强制拆违的程序、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限与制度等)及实施中的疑难问题解析

、规划、国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衔接机制

(六)违法建设治理中相关难点问题





3.《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还生效吗

4.《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责令停止建设”属于什么性质,是否等同于责令停止生产

“限期改正”有哪些形态

6.《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限期改正”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是否可诉

7.《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是什么关系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限期拆除能否并处罚款

,对违法建设只罚款不拆除,不给办手续,但在城市改造拆迁时老百姓不同意拆怎么办

10.《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建设工程造价”如何确定

、镇规划区外的违法建设吗



(未按证和未办证两种),限期整改;拆除又不符合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如何管理,能否只进行罚款处理

,违法建设部分如何处置

,完全按执法程序进行,违法建筑已形成,拆除难度更大,如何解决

,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应当由哪个部门管理、如何管理

、完善机制,建立当前形势下的规划监察





(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实务















、方法

、人员培训及考核

服务流程
上午: 下午:
 08:30-10:00 培训 14:00-15:30 培训
 10:00-10:10 茶歇 15:30-15:40 茶歇
 10:10-12:00 培训 15:40-17:00 培训
 12:00 午餐 17:00 主持人总结,培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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