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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多措并举 综合施策 合力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阅读:362次

       【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地方系列文章之二十六】

       去年以来,陕西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11·1”重要讲话、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贯彻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表彰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成效好贡献大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经济下行的不利局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克服不利影响,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实力不断增强,总量规模逐步扩大,社会贡献日益突出,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支撑。2018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32万亿元,占全省GDP的54.2%。

       (一)总量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9975.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5.62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4.5%,比上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非公经济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2%,拉动经济增长近3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非公经济增加值为290.5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36亿元;第二产业非公经济增加值为4777.50亿元,增加373.09亿元;第三产业非公经济增加值为4907.48亿元,增加469.15亿元。

       (二)经济结构逐步协调。在调结构政策的积极实施下,前三季度,陕西非公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省非公经济结构在调整中持续优化,转型升级动能不断增加。2019年前三季度,第三产业非公增加值占非公增加值总量的比重为49.2%,比上年同期提高0.4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为47.9%,比上年同期下降0.45个百分点;第一产业非公经济增加值占比为2.9%,比上年同期下降0.03个百分点。非公经济第三产业支撑作用凸显。

       (三)市场主体蓬勃发展。自2018年“11·1”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后,随着国家及全省系列扶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落地,营商环境不断优化,非公经济主体不断落地生根,催生市场份额。据工商部门统计,截至9月底,全省个体工商户达到274.19万户,较上年9月底增加近83.3万户,同比增长43.6%;全省私营企业达到82.96万户,增加11.63万户,增长16.3%。

       (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今年以来,陕西省狠抓招商引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民间投资增长稳定。前三季度,全省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46%,比上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5.7%,高于全省投资增速4.7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较快的行业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99.3%,采矿业增长45.2%,住宿和餐饮业增长33.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30.2%。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得到提振,民间资本平稳注入市场和实体经济,对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供动力源泉。

       二、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力度大举措实

       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规格高、规模大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表彰大会后,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中、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工作,从省委省政府到各市(区)党委政府先后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相继召开了工作会议,进行再发动、再宣传、再组织、再落实,明确了工作机构,落实了部门职责。省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组成立后,先后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部署工作。工作组组长、省委统战部部长姜锋同志多次带领省级有关部门深入各市(区)开展调研,走访省级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建议。副组长、副省长赵刚、方光华同志结合分管工作开展调研,举办一系列推进活动。各级领导深入民营企业,了解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全省基本建立起一套加快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围绕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33条”措施的贯彻落实,省级有关部门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保护权益、公正司法、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技术改造、市场监管、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12个市(区)都制定出台了落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33条”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形成了全省扶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围绕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提出的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为重点抓手,工作取得良好开局。比如:规范中介服务,主要针对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收费不规范、标准不公开、流程不透明、耗费时间长等问题,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不断规范服务事项;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围绕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涉企收费和行业协会收费三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涉企收费规范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主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政府欠债违约、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国企拖欠工程款项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机制,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政策落地落实,坚持“简政易行”原则,对利企便民政策条款进行优化再造,形成政策核心条款和落地流程图,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增强民营企业政策获得感;有关部门还牵头建立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民间投资申诉渠道,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受到民营企业的欢迎。

       (三)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不断增强。一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通过预算新增,设立了10亿元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研究制定了陕西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9月底,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下发了“项目指南”,组织各市(区)开展项目申报。惠及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专项计划正在实施中。二是加快50亿元民营经济发展纾困基金的组建,提出了基金设立方案,确定由省金控集团和省金资集团两家省级平台分别设立并面向社会募资,目前纾困基金已投资运作。三是今年继续安排3.63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双创”基地建设以及对“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的奖励等。四是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成员达到25家,实力进一步扩大,制定了政、银、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省再担保公司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获得授信50亿元。

       (四)减免税费和清欠工作力度较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密切协作,研究起草了全省《减税降费实施方案》和《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方案》,坚决把中央减税政策落实落细,顶格减免地方税费。据测算,今年全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预计减轻企业负担648亿元,其中减税477亿元、降费7亿元、降低社保费164亿元,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收248亿元。从执行情况看,1-8月,全省累计新増减税259.08亿元;5-8月,全省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共减轻企业负担47.48亿元。省发改委等部门今年实施二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统计年可减轻工商企业负担18亿元。还取消7项政府基金和10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83.1亿元。针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成立了“清欠”工作督导组,多次召开汇报会工作会推进会,及时掌握“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行动。截至8月31日,全省拖欠账款已偿还金额168.03亿元,全省实际清偿进度为46.33%,已完成2019年度国务院要求目标任务的92.66%。

       三、下一步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要再聚力再发力

       (一)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着眼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和五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一扇门、一张网、一次办”,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全面提升。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中性竞争原则,促进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限制,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传媒,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先进经验和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积极倡导致富光荣、发展光荣、创造财富光荣的社会理念,积极倡导敢闯敢试、敢为人先、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和创业精神,营造政府支持创业、群众参与创业、政策有利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努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政策、兑现承诺,确保不走样、不变形、不打折扣,使好的政策措施收到实实在在的发展效果。密切跟踪和围绕国家层面出台的加强金融服务、清理拖欠账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等新的政策措施,抓紧修订我省的配套性文件,特别要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减免企业税费负担、降低用地用电成本、推进技术创新、开拓市场、保护合法权益等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同时,组织有关方面对近年来各地贯彻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情况进行督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企业政策落实和发展环境进行评估。

       (三)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切实履行支持民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同等发展权。二是提升金融机构的精准融资供给能力,继续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对辖内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的调查,进一步下放授信审批权限,提高对民营企业的介入度和响应度。围绕民营企业“短、频、快”的融资特点,建立不同于大型企业的信贷管理机制,继续深入探索、开发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信贷产品。推动更多没有贷款的企业“首次获贷”,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三是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市级担保机构发展,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中小微企业业务并降低收费。四是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纾困基金落地实施,落实和扩大资金募集,提前储备项目,做好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四)努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当前,要抓紧做好10亿元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的安排使用,支持企业技改和转型升级。要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平台,加大培育科技型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等,为中小企业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服务。引导促进企业加大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的转化吸收力度,淘汰一批高消耗、高污染、技术含量低、市场前景差的落后生产能力,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力。

       (五)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定期协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相关座谈会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二是大力支持帮助省工商联、省市场监管局建立省级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整合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专业法律服务工作力量,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商会、送法进企业“法律三进”活动。三是健全民间投资申诉渠道,依托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建立民间投资申诉平台,公开受理民营企业在行政审批和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四是有序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发挥省产权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进一步推动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行动走向深入,以查找和解决社会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涉嫌政府机构失信或政府政策调整导致的政府机构与企业、企业家之间的产权纠纷问题的典型案例作为工作重点,切实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等各类服务信息,实现企业服务需求与政策精准匹配,扩大政策知晓度和企业的获得感。提升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构建体系完善、功能齐全、覆盖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服务体系。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强化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人才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家成长工程,扎实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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