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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政策精选十六】——疫情防控期间融资担保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9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省政府网站    阅读:1436次

  1、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
  2、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继续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的100万元及以下符合条件的贷款担保项目实行免收再担保费。
  3、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对纳入再担保体系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再担保费减少50%。将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小微企业的担保业务(不超过1000万元),全部纳入再担保体系分险范围。

  整理编辑: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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