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和 中小企业发展考核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和
中小企业发展考核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湘政办函〔2013〕33号)、《郴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郴政办函〔2013〕107号) 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年度考核项目的通知》(郴办字〔2015〕28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考核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20日
二、考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需报送的考核资料
1.2016年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需填报2016年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考核评分表)。
2.2016年县市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县市区对乡镇的考核奖励办法(需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汇报材料)。
3.2016年县市区制定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情况,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服务情况,产业园区建设及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需提供相关工作的汇报材料、报表、文件复印件)。
4.2016年县市区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情况,县市区政府出资引导建立转贷周转资金、助保贷、融资超市、信用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融资平台,以及村镇银行业务增长情况(需提供财政部门的拨款凭证、预算文件复印件和相关机构统计财务报表)。
5.县市区开展工业企业帮扶、“腾飞杯”管理升级、企业管理义诊帮扶、“精准服务进园区”及“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等活动情况;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6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推动“双创”培育市场主体以及“个转企”、“小升规”完成情况;新增营业收入过亿元企业情况(需提供新增企业明细表)及为企业协调服务工作情况;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国家、省、市培训、会展、商贸洽谈等工作情况(需提供相关工作的汇报材料、报表、文件复印件)。
6.2016年县市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打算。
7.郴州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为确保考核指标数据真实可信,县市区考核指标数据(见附件1)统一上报市统计局工业统计科(联系人:谢志惠,电话:2368266),由市统计局工业统计科审核评估认定后,报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措施成效分(见附件1)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考核评估。
2.县市区按考核分值结果取前6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县市区”称号。对在考核期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县市区,取消评奖资格。
3.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上述考核资料报送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地址:市政府大楼五楼545室,联系人:黄唐生,电话:2368708)
附件:1.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考核评分表
2.郴州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郴州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1
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考核评分表
(经济发展指标)
考 核 项 目 |
计算 单位 |
考核期 指标值 |
全市该项 指标平均 |
权数 |
数据采集单位 |
||||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
增加值 |
绝对值 |
万元 |
|
|
2 |
市统计局 |
||
增长速度 |
% |
|
|
4 |
|||||
人 平 |
元/人 |
|
|
3 |
|||||
第一产业增加值 |
绝对值 |
万元 |
|
|
1 |
||||
增长速度 |
% |
|
|
1 |
|||||
第二产业增加值 |
绝对值 |
万元 |
|
|
2 |
||||
增长速度 |
% |
|
|
2 |
|||||
第三产业增加值 |
绝对值 |
万元 |
|
|
1 |
||||
增长速度 |
% |
|
|
1 |
|||||
规模工业增加值 |
增长速度 |
% |
|
|
4 |
||||
人 平 |
万元 |
|
|
2 |
|||||
非公有制占比 |
% |
|
|
2 |
|||||
规模工业 |
销售产值 |
万元 |
|
|
1 |
||||
出口交货值 |
万元 |
|
|
1 |
|||||
资产总额 |
万元 |
|
|
1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
2 |
|||||
利润总额 |
万元 |
|
|
2 |
|||||
实际完成 投资额 |
绝对值 |
万元 |
|
|
1 |
||||
增长速度 |
% |
|
|
1 |
|||||
实际完成工业投资额 |
绝对值 |
万元 |
|
|
1 |
||||
增长速度 |
% |
|
|
2 |
|||||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
全社会批发业商品销售额 |
绝对值 |
万元 |
|
|
1 |
市统计局 |
||
增长速度 |
% |
|
|
1 |
|||||
全社会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
绝对值 |
万元 |
|
|
1 |
||||
增长速度 |
% |
|
|
1 |
|||||
实缴税金 |
增长速度 |
% |
|
|
3 |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
人 平 |
元/人 |
|
|
2 |
|||||
从业人员增长速度 |
% |
|
|
2 |
市统计局 |
||||
中 小 企 业 |
增加值 |
绝对值 |
万元 |
|
|
2 |
|||
增长速度 |
% |
|
|
3 |
|||||
人平 |
元/人 |
|
|
2 |
|||||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 |
% |
|
|
4 |
|||||
实缴税金增长速度 |
% |
|
|
4 |
|||||
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
“小升规”企业 |
本年 新增 |
家 |
|
|
2 |
|||
占比 |
% |
|
|
2 |
|||||
营业收入过 亿元企业 |
本年 新增 |
家 |
|
|
1 |
||||
增长 速度 |
% |
|
|
1 |
|||||
本年新创办 小微企业 |
绝对值 |
家 |
|
|
2 |
市工商局 |
|||
增长 速度 |
% |
|
|
2 |
|||||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
增长 速度 |
% |
|
|
2 |
郴州 城调队 |
|||
注:1.某项指标得分=(考核期指标值/全市该项指标平均)×权数。
2.增长速度即比上年增长。
3.“人平”即按全县(市区)总人口平均。
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考核评分表
(工作措施及成效)
考核 项目 |
具体内容 |
权数 |
得分 |
|
工 作 措 施 及 成 效 |
工作制度 和运行机制 |
工作制度、激励机制建立完善(1分) 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1分) |
2 |
|
完成任务 和工作创新 |
完成省、市布置的重点工作 (1分) 工作创新有特点、有亮点(1分) |
2 |
|
|
政策 落实 |
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制定的政策措施 (1分) 根据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1分) 开展惠企政策督查和第三方评估(1分) |
3 |
|
|
财税金融 支持 |
财政设立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建设(1分) 有关专项资金向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倾斜(1分)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1分) 融资服务平台建设(2分) |
5 |
|
|
平台建设及 服务企业 |
“窗口”平台有实体公司运营(1分) 6项指标全市前8名各得1分;全省前50名加2分 开展企业帮扶(2分) 创业基地建设(1分) |
10 |
|
|
优化发展 环境 |
审批项目精减和审批提速(1分) 规范检查收费(1分) 投诉处理、协调矛盾(1分) |
3 |
|
附件2
郴州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单位(15个)
评选范围:
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服务的市直有关单位、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产(行)业协会、园区管委会、创业基地、公共技术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个私协会、基层工商联。
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排忧解难;
3.办事效率高,及时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4.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个人(50名)
评选条件:
1.重视、热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
2.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发展,关心、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3.有较丰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优秀企业家,所属企业规模、效益居全市同行业非公有制经济前列;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
二、评选申报程序
评选工作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组织。
(一)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单位,由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推荐申报。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产(行)业协会、园区管委会、创业基地由每个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推荐申报1个,公共技术服务机构、金融机构、基层工商联由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申报4个;
(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先进个人,由每个县市区推荐2名,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单位各推荐1名;
(三)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拟定评选结果;
(四)评选结果经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郴州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
先进单位推荐审批表
单位名称 |
|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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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姓 名 |
|
职务 |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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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请根据评选条件另附3000字左右文字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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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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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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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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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
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工 作 单 位 |
|
职务 |
|
|
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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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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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政府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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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小组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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