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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3日               阅读:13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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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1日,商务部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两年我国电子商务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意见》指出,到2015年要使电商成为重要的社会商品和服务流通方式,交易额超过18万亿元,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比例达80%以上。

  《意见》提出,商务部将支持百货商场、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传统流通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同时还将鼓励通过电商手段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拍卖交易、边境贸易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等。

  商务部鼓励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和电商企业加大在农产品电商化方面的投入。此外,商务部还重点鼓励中小企业电商化。

  电子商务观察者、万擎咨询CEO鲁振旺表示:“电商已是高度市场化的行业,政策影响有限。商务部此次已明确表示将安排专项资金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未来地方政府的投资力度将会更大,这将会给电商企业带来实际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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