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湖南省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

帮助中心 服务热线:96871
发文系统:
不限 工信 科技 发改 财政 农业 商务 国税 统计 人社 文化 办公 其他
主题分类:
不限 综合类 创业扶持 市场/行业准入 企业减负 公共服务 技术创新 知识产权 技术改造
展开

李克强:要用法治的办法处置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文件级别:国家级 主题分类:综合类

李克强总理1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

“这部条例出台非常必要。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李克强说,“要用法治的办法处置非法集资,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汇报,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对非法集资行为,一定要时刻瞪大眼睛,必须常抓不懈,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总理说。

李克强强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明确职责分工。此次通过的草案明确规定,省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明确地方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在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方面完善防范机制,规定了调查处置中强制措施,强化监管问责。

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

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不表明网站立场。

热门评论

当前显示第 页 共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