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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文件级别:国家级 主题分类:综合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8号),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附件所列6项商品,税委会公告〔2019〕8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 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pdf

 

 

关键字:关税,排除,公告,商品,附件
文号:税委会公告〔2020〕10号
发文部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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