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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7日              
文件级别:市级 主题分类:综合类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市直园区产业发展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经研究,制定了《衡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衡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衡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企【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一体两翼”建设,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按照《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湘工信中小发展【2021】27号)要求,结合衡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衡阳调研时“梯度培育小巨人”讲话要求,着力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助推现代产业强市建设。

      二、培育目标

      到2025年,全市每年重点培育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左右,梯度培育一批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助推一批优质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上市培育、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等方面高质量发展。

      三、培育重点

      重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四基”创新、“新基建”、重点优势产业链等领域的优质中小企业。

      四、培育条件

      列入衡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衡阳市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1年以上,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2、制造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企业深耕于细分市场,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或是主要产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配套,并成为其主要供应商。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拥有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近2年总研发投入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

      5、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产品品质在业内得到公认,并取得相关认证。企业管理制度完善,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6、企业近3年未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入选:

      1、属于衡阳市重点优势产业链的骨干企业。

      2、深度“上云上平台”,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营销及服务等2项核心业务运用信息系统,并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基本条件)

      3、具有良好上市前景,列入市级及以上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

      4、对应基本条件第3、4、5项内容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企业。

      五、培育措施

      (一)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认定机制,制定入选标准,市工信局每年下发申报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市直园区)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后发文认定。对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3年。定期开展监测分析,从政策、要素、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筛选一批优质企业,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提高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为抓手,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合作,依托核心服务机构,着力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技术成果对接服务。鼓励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深度“上云上平台”,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资支持。优先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全省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支持企业运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积极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融资对接,联合相关部门,宣传推广融资产品,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场融资对接活动。

      (四)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政策咨询、管理诊断、人才培训等各类服务活动,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交流会,选择一批创业型、实干型企业家,开展专题论坛、参观交流等活动,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家搭建一个政企沟通、产业协作、学习交流的平台。

      (五)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步伐,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引导企业提升品牌能力,培育一批“记得住、叫得响、走得出”的“湖湘精品”品牌,鼓励企业参加“创客中国”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及中博会等国内外重要专业性展会,推进专精特新企业与大中型企业配套合作项目,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

      六、培育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明确培育目标和措施。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培育2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批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形成市县联动、合力推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二)优化培育环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优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环境和要素保障,在土地供应、融资保障、人才支撑、财政支持等方面扶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服务指导,每年要积极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加国、省、市各项活动及培训等,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扶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政策,遴选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典型发展案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中小企业数量、质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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