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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协助组织申报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 技术与产品(船舶行业)的函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文件级别:市级 主题分类:国税

关于请协助组织申报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

技术与产品(船舶行业)的函

工军民函〔2015〕53号


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电子信息司,中船集团公司科技部,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科技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为深入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促进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以船舶领域为试点,研究编制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目录(以下称:目录)。通过目录编制和发布,明确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技术发展重点,引导军民用优势资源配置,支持关键技术领域科研攻关,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现商请你们协助组织本部门、领域重点单位申报备选技术与产品,请予支持。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仅限船舶领域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产品,需切实反映技术或产业发展需要。

  二、申报材料要清晰、完整、准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相关技术与产品资料的汇集梳理工作委托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具体承办,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直接报送该中心,同时提供材料电子档一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 峰 010-62182158(分机19),13661037195
    冯敬选 010-68205698 
    Email: ndipc@163.com, fengjingxuan@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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