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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1日              
文件级别:市级 主题分类:国税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   

                                         郴政发〔2014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以及《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郴发〔20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2020年,现代物流业发展成为我市的主导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把郴州打造成连接长株潭和珠三角经济圈、辐射湘粤赣的省际区域物流中心城市。物流业规模总量快速扩张,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在13%以上,物流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例达25%。综合物流成本持续降低,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下降到16%。重点物流企业培育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市5A级物流企业3家,4A级物流企业5家,3A级物流企业10家以上。物流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物流公共信息化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物流信息联动网络,60%以上物流企业拥有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00%的运输车辆配备卫星导航系统。物流市场管理规范有序,50%以上的物流企业集聚于市级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物流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二、突出发展重点

      (一)完善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布局。加快制定《郴州市物流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年)》,做好物流空间发展布局规划,坚持物流业发展方向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匹配。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园区,高起点规划园区功能布局和空间布局,着力完善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形成一批带动作用强、辐射范围广的物流专业园区,市级建立3-5个综合性物流园区,每个县市区建设发展1-3个专业物流中心,打造一批全省有影响力、国内一流的物流园区。要根据物流产品类别和特点,划行规市,分类聚集,规划建设好我市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园区。积极探索园中物流园模式,依托我市省级园区,在园区中配套建设相关的物流园区。以湘南国际物流园为核心,加快铁海联运、公路港等专业物流平台建设,重点规划建设公路口岸、综合性配送中心和专业交易中心。

      (二)加快发展第三、四方物流。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第三方物流企业到郴州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在郴州设立采购中心、区域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快件物流中心,建立沟通国际、国内市场的物流网络,提高发展国际物流能力。积极培育我市现代物流龙头企业,有效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支持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等方式进行重组,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着力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集团,带动我市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努力发展和引进第四方物流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物流外包服务比重,提高行业附加值。

      (三)推动重点领域物流业快速发展。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扩大内需,重点加快工业、商贸、涉农等产业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制造业物流,加快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加快建立区域配送和集中配送相结合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鼓励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与快递业务,鼓励快递企业改善经营模式,推动全市快递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加快冷藏、低温仓库和运输冷链系统建设,直接向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产品。

      (四)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加快我市公路、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对接,形成货畅其流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公路交通体系结构,加大客货站场和县市区客货运主枢纽建设。综合部署铁路客货站场,完善郴州市铁路专用线及相关配套设施,提高货物运输能力,尽早实现建设郴州铁路枢纽的目标。规划建设民用机场,满足航空货运的需求。优化物流运输管理服务。郴州市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办法,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五)大力发展物流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物流服务商合作,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存货质押、仓单质押、统一授信等增值服务。鼓励物流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解决大型设备、运输工具购置等融资问题,通过返租方式降低资金占用,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状况。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增资扩股、内联引资、中外合资、股权质押贷款以及供应链融资等途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六)着力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郴州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物流企业之间的横向整合联网,做到区域物流资源的资源共享、内外互联,实现社会物流系统的优化运作。支持各物流园区和龙头企业建设物流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和物流运行效率。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宏观指导、运行调控、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建立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物流相关政策制定、物流设施建设、物流规划布局、物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重大物流招商引资项目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信局。上下联动,凝聚合力,促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从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主要用于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产业规划制定、物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物流人才培训、企业奖励、品牌建设等。对总部在郴州且由总部统一纳税、首次获评国家“3A”“4A”“5A”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引进的世界500强或国内500强物流企业、跨省域地区总部设在郴州,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或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或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对企业投资建设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实际投入使用的,按企业实际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物流企业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对郴州市物流企业首次获得品牌称号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奖励和补贴。

      (三)加强用地保障。合理安排物流业用地。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在本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优先安排。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法保障现代物流业合理的用地需求,切实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现代物流业建设项目应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用地制度。鼓励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现代物流智能管理、标准化装卸、立体仓库、自动识别和标识、可视化与货物跟踪、货物自动分拣等物流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之内,享受工业出让价政策,执行评估价。凡经审批纳入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物流中心的物流企业生产性物流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参照工业项目类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严禁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按规定审批。

      (四)加快物流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依托省内相关院校及相关培训中介机构、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现有工商企业、物流企业的在职人员及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将物流专业人才和物流专业技能培训纳入全市培训计划。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物流专业。鼓励职业院校与市属物流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切实培养适合我市物流发展的专业人才。引进紧缺高级物流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要将物流专业人才纳入人才引进计划,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物流高级人才按《郴州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治、经济待遇。

      (五)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有关部门促进物流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负。“2A”及以上物流企业享受省级园区内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理不利于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优化物流业投资环境,允许各种经济成分的市场主体进入现代物流业市场,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投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拓展园区发展空间。规范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优化物流业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郴州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要积极开展物流行业统计、标准化制定、物流企业等级评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等工作,在提供行业服务、规范行业自律以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

 附件:名词注释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4421

 附件:

     

      1.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Logistics,简称3PL):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

      2.第四方物流(FourthPartyLogistics):提供全面供应链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集成商。

      3.物流园区(logisticspark):也称物流基地,是多种物流设施和不同类型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的场所,是具有一定规模和综合服务功能的特定区域。

      4.物流中心(logisticscenter):从事物流活动具有完善的信息网络的场所或组织。应基本符合下列要求:(1)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2)物流功能健全;(3)辐射范围大;(4)存储、吞吐能力强,能为转运和多式联运提供物流支持;(5)对下游配送中心提供物流服务。

      5.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是指基于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提供物流信息、技术、设备等资源共享服务的信息平台。具有整合供应链各环节物流信息、物流监管、物流技术和设备等资源,面向社会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管理服务、技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基本特征。

      6.物流金融(LogisticsFinance):是指在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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