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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市商务和粮食领域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商粮秩〔2017〕7号
各县市区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市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各相关科室:
现将《衡阳市商务和粮食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7年6月30日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双打”)工作,保障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衡阳市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衡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双打发〔2017〕1号),结合我市商务和粮食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通过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刑事司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通过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加快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双打”工作的约束激励机制。
3.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双打”活动。
4.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双打”工作保障措施。
二、重点工作
1.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食品、家电、日用品、建材等假冒伪劣商品。
2.以查处典型案件为重要抓手,彰显打击效果。重点查处涉案金额大的重大案件,危害群众衣食住行安全的恶性案件,侵犯专利、商标、版权等的典型案件,涉外案件和跨区域群体性案件。
3.以监督考核为重要手段,推动“双打”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把“双打”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职,并将“双打”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
4.以加强队伍和条件建设为重要保障,提高执法监管能力。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保障“双打”工作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
5.以文化传媒为重要依托,扩大“双打”工作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双打”工作的政策措施、进展和成效;向社会公众普及识假防骗知识,对制假售假窝点、不法经营的企业及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站等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1、市局成立以党委委员、副局长史子发为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场秩序科,市场秩序科刘少国为双打工作专职联络员,负责本系统“双打”工作的联络协调。各县市区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成立“双打”工作专项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商务和粮食领域“双打”工作。
2、健全“双打”工作机制,“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年至少一次,联络员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市局“双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商务和粮食领域双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开展“双打”工作考评。
1.根据市双打办制定的考核标准及细则,将“双打”工作纳入市局对各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评先评优考评范围。
2.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执法数据类、工作动态类信息每月20日前报送局“双打”办公室(市场秩序科),综合分析总结类信息按通知要求报送。
(三)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1.开展打击恶意侵权、群体侵权及反复侵权等侵权行为的专项行动,强化对大型综合市场和各类展会展品的审查工作,将屡犯不改的恶意侵权企业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
2.配合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复制印刷企业的监管,尤其是加大对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整顿与管理;配合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
3.配合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商品信息专项行动,加强网络监管。
5.配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督查工作。
6.配合开展针对制售假烟、假酒、伪劣食品及“傍名牌”、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7.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农村市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公开侵权假冒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1.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各执法大(支)队指定专人负责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主要通过局官网主动公开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也可以选择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执法案件信息公开。
4.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2.各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打击侵权假冒商品执法数据要录入信息平台,各单位“双打”工作专项小组完成执法数据录入信息督查工作。
(六)完善商务诚信体系。
建立商务诚信体系的工作机制,汇总诚信信息并实现互联互通。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工作,健全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评估和披露制度,通过网络媒体曝光违法违规企业。
(七)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建立12312商务举报电话信息互通机制、案件分转处置工作机制以及举报处置指挥信息化平台。举报投诉热线要出台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八)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重点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设备,切实改善执法条件。开展本系统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水平。
(九)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在各自的网站上建立
“双打”栏目。对大型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对“红盾”、“天网”、“雷雨”、“亮剑”等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重点宣传。向社会公众普及保护知识产权和识假防骗知识。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站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