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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3日              
文件级别:市级 主题分类:国税
 

宁办发201225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远县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

计划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宁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宁远县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宁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116

宁远县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县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化两型”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为主题,以打造全省产业承接新平台、加工贸易集聚地、区域合作引领区、转型发展试验区、全省改革开放先行区、推进新型工业化排头兵为目的,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突出工业招商,大上大推项目,壮大工业产业,力争到2015年,工业经济总量和质量实现翻番,成为我县经济支柱。

二、工作目标

1、工业总量倍增。2015年,全县工业在2011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即全县工业总产值突破17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实现增加值50亿元,年均增长21%以上;其中规模工业实现总产值150亿元,年均增长32%,实现增加值4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2、工业实缴税金倍增。2015年,工业实缴税金由2011年的1.27亿元增加到4亿元。

    3、规模企业户数倍增。2015年,全县规模工业企业户数由2011年末的63户增加到130户。

    4、工业投资倍增。2012-2015年,工业累计完成投资120亿元,其中工业技改完成投资40亿元。

5、园区建设投入倍增。2012-2015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50亿元,园区储备土地达5000亩;到2015年,工业园区建成面积达25平方公里,新增标准厂房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力争建成国家级工业集中区。

6、信息产业占GDP比重倍增。2015年,全县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1年的0.36%提高到2%。

三、工作重点

1、打造“三个百亿产业集聚区”。将一园三区分别打造成产值过百亿的产业集聚区,即建材冶金区(重点发展陶瓷、水泥、钢材、有色金属、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工贸易区(重点发展五金模具、制鞋、服装、针织、玩具、灯饰等产业)、食品生物医药区(重点发展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产业)三个百亿园区。利用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着重改造提升建材冶金、加工贸易、食品加工等三大传统产业,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建材冶金产业产能超110亿,加工贸易区产能超60亿,食品生物医药区产能超30亿。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建材冶金、加工贸易为主的五大主导产业。

    2、实施“亿元企业”工程。2011-2015年,全县培育发展1家上市企业,年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30家,其中过10亿元企业5家,过20亿元企业3家。

3、实施“重点项目”工程。2012-2015年,每年新开工、竣工投产、开发储备固定资产投资过1000万元的工业产业项目各15个以上,投资过亿元的工业产业项目各5个以上。重点抓好福嘉有色、榕达钢业二期、腾达矿业、新美雅二期、华荣鞋业、锵泰机械制造、食品医药生物工业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4、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工程。2012-2O15年,力争4年内孵化培育100家小微型企业;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

5、实施“两化融合”工程。2012-2015年,建设并完善宁远县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力争100家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80%的购销业务,120家企业纳入“登高计划”。

四、具体措施和责任

1、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由县经信委牵头,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合作,精心研究,按全市产业规划分工互补的原则,认真研判中国制造业从低端向高端转型升级的必然趋势,完善“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重点编制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建材冶金、加工贸易等五大主导产业专项发展规划。(责任领导:蒋良铁,责任单位:经信委、发改委)

2、突出招商引资

包装发布招商项目。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和园区整体规划,围绕矿产品、农产品等资源优势和现有骨干企业产品优势,开发包装一批产业项目,形成招商目录,制作项目招商宣传片,及时向外推介发布,千方百计引进与现有产业、本地资源优势相关联的配套企业和项目,延伸产业链条。每年包装发布项目保持在35个以上。(责任领导:刘惠兰,责任单位:经信委、工业园)

出台招商政策。围绕沿海产业转移规律、产业园整体招商、产业链招商和生产性服务业招商,根据国家新近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出台在近期和今后一段时期都能适用的操作性强的相关政策,建立县级领导工业招商责任制。(责任领导:蒋良铁,责任单位:商务局)

明确招商任务。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每家每年负责引进投资过5000万元的项目2个以上;其他县级领导和县直经济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负责引进投资过1000万元的项目1个以上;县招商部门和园区主要负责人每年负责引进投资过5000万元的项目5个以上。确保每年引进项目40个以上,引资40亿元以上。所引进项目必须在当年内完成立项、公司注册、入园落地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县招商部门要组建招商小分队长期驻沿海招商,收集掌握和分析沿海产业转移信息供县领导参考,发布招商项目,开展敲门招商;要积极筹备参加各地博览会、招商会,每年筹备并在沿海城市、南宁东盟博览会举行二至三次专业招商会。(责任领导:全体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业园及其他经济部门)

明确招商重点。要注重产业延伸完善和产业配套能力的提高,加快电子信息、针织服装制鞋、建材冶金、食品生物医药、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等主导产业的招商承接。其中: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是承接引进通信网和互联网(物联网)终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化仪表等;建材冶金产业重点是发展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主要是腾达矿业石膏纤维应用产业,包括造纸、橡胶、防火、摩擦材料等)、特种水泥、彩色不锈钢、高档卫生陶瓷、新型墙体材料(节能环保建材)、有色金属下游产业等;食品生物医药产业重点承接发展特色保健食品、粮油深加工、生物制药等。

3、推进项目建设

项目库建设。瞄准国家、省、市政策重点支持的投资方向,把握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国内产、出转移的新趋势,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在政策中挖掘项目、围绕支柱产业延伸项目、从优势资源中派生项目、从民生需求中转换项目,认真挖掘具有可行性的重点项目,积极开发和包装项目,推动项目开工投产。每年项目库中项目保证100个以上。(责任领导:唐慧云,责任单位:发改委及各领域职能单位)

做好项目前期服务工作。项目引进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要及时跟进已签约项目,做好项目立项规划、注册登记、环评、用地审批、水电供应等前期准备工作,促成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责任领导:各项目指挥长,责任单位: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电力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自来水公司)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引进人和单位要跟踪服务、指导、督促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在建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制定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指导施工方安全生产,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促进项目加快进度,保持保量尽快竣工投产,为工业发展提供新的支撑。(责任领导:各项目指挥长,责任单位:项目引进单位、发改委、经信委、工业园)

落实领导推进项目责任制坚持“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表、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完善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业项目制度,并制订严格的考核办法。县级领导要重点联系园区工业项目,原则上联系各自引进项目,做到领导力量、项目资金、优惠政策等向园区工业项目倾斜。

4、加快园区建设

科学规划。建设一园三区,四年内完成总体规划40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修编。

保证投入。按照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引导工业项目和企业向园区集中,通过招商引资、吸纳民间资本、向开发银行贷款、发行建设债券、增加财政投入等手段,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完善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每年保证园区建设投入资金在5亿元以上。与沿海、东盟国家相关市县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加强与沿海、东盟国家产业园的合作交流,争取在园区内设立与沿海及东盟国家的友好合作园(园中园),引进外资建设园区。(责任领导:唐慧云,责任单位:财政局、人民银行、工业园、经信委及各开发银行、商业银行)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2年内基本完成一园三区目前控制性详规内的水、电、路(含路灯、公交站点)、讯、气、排等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建设,拉通园区主干支道和光纤宽带网,完成园区土方平整等基础工程,力争园区道路建设达到40公里以上。4年内完成总体规划区域内其他区域的规划设计并完成一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工业园建成区达到25平方公里。(责任领导:蒋良铁、刘惠兰,责任单位:工业园、经信委、城管局、城投公司、电力局、自来水公司、电信公司)

大规模建设标准厂房。大力推行“政府推动、系统开发、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鼓励个人或法人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建设标准厂房,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高层标准厂房和企业建设高层标准厂房,对新建二层、三层及以上标准厂房,每平方米补助标准为200元、260元;企业购买政府建设的标准厂房,按建设成本价出让,并享受标准厂房补贴政策。保证每年标准厂房建设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领导:蒋良铁、唐慧云、刘惠兰,责任单位:工业园、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

强化综合配套功能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间投资,全面推进园区内部及周边地区的商业服务、休闲娱乐、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保税物流中心等功能配套服务区建设,做到综合配套功能区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加强园区社区建设和管理,形成园区二三产业互融共促、生产生活协调发展的格局。(责任领导:蒋良铁、刘惠兰,责任单位:工业园、经信委、住建局、房产局、舜陵镇)

完善园区管理体制。理顺园区的管理体制,按省级工业园设置要求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建设,健全管理机构。2013年底前,各相关具有审批权限的职能单位按要求在园区设立派出机构或代办机构,并服从于工业园管委会管理。县推新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园区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园区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园区发展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责任领导:蒋良铁,责任单位:工业园、推新办及具有审批执法权的相关职能单位)

推进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坚决执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有关优惠政策,在老工业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标准厂房,改善生产环境和条件,给予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贷款补贴和扩大贷款授信额等奖补政策,为小微企业创新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力争每年孵化创新型小微企业15家以上。(责任领导:眭晓棠,责任单位: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及各商业银行)

5强化要素保障

抓好政策落实。用好、用足、用活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加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十条意见》(永政发[2012]9)、《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十项措施》(永政发[2012]10)、《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2]15)等政策的宣传力度,对接中央、省、市政策,根据县内有关文件,出台相应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大财税和信贷支持。比照省、市里设立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引导资金等各项专项资金,严格执行和兑现招商引资、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企业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本县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型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小企业,经审批认定后,从引导资金中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并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两年。对重大项目融资贷款给予大力扶持,实行一事一议。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工业信贷投入,成立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倒排工期将信用社改组成商业银行,组建村镇银行,引进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本县各商业银行存贷余额要保持合理比例,每年新增贷款余额要保证30%以上投入工业,确保本县银行存款服务本县工业经济发展。(责任领导:唐慧云,责任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

保证工业用地。要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执行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年度新增用地计划重点支持工业项目建设,每年园区储备用地达到5000亩以上。采取项目打捆方式,“先征后转”,依法报批。坚持国家用地标准,按照《湖南省关于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规定,实行工业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坚持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做到科学、合理、节约、集约用地。(责任领导:周克利,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工业园、经信委)

确保企业用工。县职业中专要加强职教建设,大力推广“9+3职教办学模式。实行企业与学校订单培训,政府买单,并对重点企业给予适当招工补贴。积极引导企业提高薪酬待遇、改善生活环境,增强对员工的吸引力。确保园区企业用工供求比达到80%以上。鼓励用工向园区企业集中,凡是在园区企业就业的人员,享受本县城镇居民待遇:子女就近入学并享受“两免一补”,符合条件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租赁公租房和享受政府有关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方面的补贴;在高职、中职学校培训且与本县园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用工合同的,给予全额学费补贴;中层骨干以上杰出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为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责任领导:刘军君,胡昕若,责任单位:人社局、教育局、职业中专)

切实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建设好电网和公路网,保证企业生产用煤、电、油、气、运等需求。(责任领导:刘惠兰,责任单位:经信委、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电力局、石油公司)

6、提供人才支撑

鼓励工业企业大力培养、引进人才,对引进享受国家津贴的专家、博士、具有教授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传统产业核心技术人员,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人员,由县财政按照《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若干规定》标准给予用人企业适当补贴。同时引进各类园区建设管理人才、经济管理人才,充实工业园、经信委等单位人才力量,壮大各领域中介服务人才力量。在园区和要地网站设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把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建立人才柔性引进机制,把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建成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和引智示范基地。(责任领导:刘军君,责任单位:人社局、工业园、经信委、财政局)

7搞好信息服务

抓好《湖南省信息化条例》贯彻实施,制订实施细则和本县数字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并加以落实,多方面促进我县信息化建设进程。(责任领导:刘惠兰,责任单位:经信委)

推动完备升级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引导信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提升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责任领导:刘惠兰,责任单位:经信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指导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技能,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每年实施“登高计划”的企业在20家以上,在2年内建设并完善宁远县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3年内力争50家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80%的购销业务。(责任领导:刘惠兰,责任单位:经信委)

8优化发展环境

持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结对帮扶工业企业制度。认真落实永州市工业企业“四年帮扶行动”实施细则,每个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结对帮扶一至二个规模企业,做到每个入园企业“有一张收费明白卡,有一名服务领导、一个服务责任单位、一名政务代理员”。扎扎实实开展好工业企业帮扶活动,做到领导帮扶驻企业、服务帮扶优环境、政策帮扶添活力、帮扶企业见成效。(责任领导:蒋良铁,责任单位:经信委)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凡国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设有上下限收费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制度。向园区企业收费统一由工业园管委会代收或在管委会设立派出机构在管委会统一管理下征收。企业用水、用电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能免则免,不能免的按收费标准下限的40%收取。对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收费实行大包干,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土地摘牌价的3.5%收取,由政府实行统一分配,部门不再收费。(责任领导:李亚峰,责任单位:监察局、物价局、工业园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在园区设立政务中心服务代理机构,将县级行政审批权、部门管理职能授权给园区管委会,园区企业审批事项由工业园代办,实行一站式审批制度。建立“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灵活运作、限时办结的原则,属县级审批的,代报代批,即报即批;需上报的,由相应部门负责争取在法定三分之一时限办结;对重特大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做到一般项目随到随批,即日办结,复杂项目不超7个工作日,特别复杂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实行园区企业“宁静日制度”,除规定的五种情形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每月工作日(共22天)对园区企业开展检查。对园区企业实施检查,需提前与园区管委会沟通或通知管委会派员参加。在园区建立公安派出所、调解中心、劳动仲裁中心,为园区提供免费、高效、公正的治安、司法调解服务,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领导:李亚峰,责任单位:监察局、优化办、工业园)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企业生产经营、重点工业项目建设领域中的强行阻工、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的“三强”行为以及串标围标、欺行霸市等非法干扰、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信访维稳事件、社会治安案件等,为项目建设提供宽松的环境,确保每个企业、每个项目不因治安环境问题而停产停工。(责任领导:曹辉正,责任单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安监局)

9完善考核机制

加大考核力度。将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纳入全县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新型工业化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对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强化考核,并强化激励导向。对考核排前且在全市绩效考核中立功的,给予该单位班子集体评先评优,对主要负责人相应记功,对其他工作人员增加一至二名评先评优资格;功劳卓著的,可以破格提拔,直至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为副县级干部候选人。(责任领导:何德波,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推新办)

鼓励工业招商引资。对引进工业项目的引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严格按照《宁远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文件执行。对除四大家班子成员外的其他县级领导每人每年引进投资在10002000万元工业项目并落地建设的,奖励招商经费1万元;引进投资20005000万元工业项目并落地建设的,奖励招商经费1.5万元;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并落地建设的,奖励招商经费3万元。对引进项目被省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投资10002000万的奖励5000元,投资20005000万的奖励1万元,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投资1亿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责任领导:唐慧云,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推新办、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2012-2015年工业产值(2011年末统计数据为基数)1亿元、10亿元、20亿元且税收保持一定增长的企业,由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县财政分别予以奖励5000元、2万元、4万元 (上一个档次奖励一次,退档再上不予奖励)。对税收连年翻番的企业,给予其前年度所缴税金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年缴税增幅在50%以上100%以下的企业,给予其所增税收3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年缴税增幅在200%以上且继续保持的,给予其前年度所缴税金70%的奖励。上述考核为年终考核,计算基数为投产1年以上的企业上年度全年12个月投产所产生的产值和税收。(责任领导:唐慧云,责任单位:财政局)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按照《永州市关于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企业通过自主创新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专利奖励3000元;获国家发明专利的,每项专利奖励1万元;获外观设计专利的,每项奖励2000元。对企业实施技改升级增产增效或节能降耗减排效果明显并获省市认可的,给予其改造所投入资金2%的奖励。

10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经济部门要将实施“四年倍增”计划摆在首要位置,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经信主抓、园区配合、部门参与、企业为主、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县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县委、县政府实施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的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统筹负责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的实施和指导,对计划推进中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县推新办负责对“四年倍增”计划协调、考核等日常工作。县直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其职能履行职责。

加强督查督办。县推新领导小组、“两办”督查室要对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实施“四年倍增”计划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推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职责,制订工业发展“四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有效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工作合力。(责任领导:蒋良铁、何德波,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推新办及推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主题词工业  “四年倍增”计划  方案  通知

中共宁远县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16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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