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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被侵犯 如何获得更多赔偿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7日              
文件级别:市级 主题分类:国税

      4月2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长沙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0-2014年)》。

      5年来,长沙两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508件,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井喷式”增长趋势,从2010年仅受理155件到2014年受理807件。

       据白皮书反映,长沙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原告的诉求主要以获取经济赔偿为主,但因原告举证不力等多方面原因,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经济赔偿的数额较小,未能达到原告的赔偿预期。为此,白皮书提醒知识产权权利人,在选择诉讼维权时应当特别注重证据的收集,尤其应注重赔偿证据的收集:一是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在同一场所多次取证,如果现有证据证明侵权商品多、经营规模大、多次取证足以证明经营者持续销售侵权商品,则可能获得较多赔偿;二是固定经营者的经营信息,避免因当事人主体或其他程序问题影响诉讼效率;三是固定被告的网站、宣传资料或存留在相关部门的资料,如被告公开宣称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经营范围、销售规模、利润等数据,可以作为索赔的初步证据;四是积极追索侵权商品的源头,从源头制止侵权,同时也可能获得更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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